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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停止使用蔡劼等73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的公告

点击量:211   发布时间:2010-02-01 15:48:28      发布部门:交警支队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停止使用蔡劼73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的公告

 

73名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达到12分,且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已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上述机动车驾驶人在接受学习并考试合格、清分后,其被公告停止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方能自行恢复。

特此通知。

 

 

附件:被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doc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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