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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机关实行社会面治安防控等级制 |
| 点击量:467 发布时间:2010-01-14 18:17:39 发布部门:宣传处 |
时值岁末年初,针对当前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为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给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公安机关在坚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根据《杭州市公安机关社会面治安防控实施(等级)方案》的有关规定,杭州公安机关从今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加强型治安防控模式,进一步严密社会面治安防控。 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密社会面治安防控,不断完善主动型警务模式,全面提升杭州市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和实效,杭州市公安局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社会面治安防控等级制。根据杭州市社会治安状况的变化,兼顾重大节庆活动和突发案(事)件,在全市范围或局部地区实行等级化的防控模式,调整相应的警力部署、防控工作重点和具体目标任务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突出主动勤务、主动管理、主动防控,推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等勤务模式,变“被动勤务”为“主动勤务”,变“值班”为“上班”,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管控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加强型防控模式规定,全市城乡每天将有不少于1690名警力实施巡逻防控,警力比常态增加约30%;全市将不少于200辆警车实施亮灯巡逻,比常态增加100%;每天夜间将设置不少于150个盘查卡点,比常态增加50%。同时,根据“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围绕各大广场、车站码头、重点商贸集中区,主要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区域实行重点防控,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杭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社会面治安防控等级制,是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理念和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完善主动型的警务机制和勤务模式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提高警方在动态环境下打击和防控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而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最大限度地加大路面防控警力的投入,屯警街面,重点布防,扁平化指挥,真正做到“警车巡起来,步巡查起来,警灯亮起来,臂章戴起来,遇事管起来”,灵活运用车巡、步巡、犬巡等多种施巡方式,有力地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杭州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据悉,该防控等级模式调整,由杭州市公安局领导批准后启动实施,并由杭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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