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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见到女友 谎报家中失窃 五旬男子被行政拘留五天

点击量:352   发布时间:2009-06-29 13:41:51      发布部门:宣传处新闻科

  因为怀疑女友外面有人了,借走的钱也不想还了,五旬男子竟拨打110报警,谎称家中被盗。
  近日,该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金200元。
  存单“被偷”近一月才报警
  “你们快点来啊,我家里被盗了,失窃500元现金和一张11300元的银行存单!”5月30日下午,余杭瓶窑派出所接到村民陈某的报警电话,语气很急。
  民警赶到现场仔细检查后发现,屋子的窗户和大门都没有损坏,房内也没有任何翻动迹象,而且周边群众也没有看到可疑人员进出。
  这时,陈某自作聪明地说,“小偷一定会去银行把钱取走的。”
  于是民警前往银行。发现陈某的这张存单果然已经被人取走,但取款人是拿着陈某的身份证来取的,取款时间在5月6号。
  陈某为何到5月30日才报警?难道是粗心,存单被偷近一个月才发现?
  民警随后调取了银行5月6号的监视录像,发现取走陈某存款的是一名中年妇女。
  此时,陈某竟然脱口而出录像中女子的名字——王某(42岁,余杭人),并称知道王某住址,强烈要求民警将其带回。
  原是怀疑女友外遇不想还钱
  6月23日,民警将王某和陈某一起请进了派出所。两人当场一对质,事情真相就浮出了水面。
  原来,今年54岁的陈某前几年和老婆离婚后,一人带着儿子生活。
  去年10月,陈某的儿子因学习紧张要求住校,陈某便开始一人独居。这时,同村的单身女子王某就和他越走越近。两人有空就一起说说话,做个伴。平日里,陈某帮王某下地除草,照料庄稼,王某帮陈某洗洗衣服,整理屋子,两人虽没挑明关系,但就像夫妻一样彼此照应着。
  今年3月份,王某想帮快要娶媳妇的儿子攒点钱,于是前往绍兴做蔬菜生意。
  5月初,王某回了趟家,帮陈某做了顿丰盛的午饭。吃完饭,王某提出了要借钱,陈某当场摸出了500元现金给王某,然后急着下地干活去。王某拉住陈某说:“这点钱怎么够,我还要去进货呢。”
  于是,陈某又上楼拿了一张11300元的银行存单给王某,让她上银行取,自己则背着锄头下地去了。
  可是到了5月下旬,王某老是不接陈某的电话。最后,陈某用公用电话打通了,王某一听是陈某的声音,就马上把电话挂掉。陈某心里很不是滋味。
  “难道她另外有人了?还是不想还钱了?”陈某急着要找王某问个清楚,但女友一直不接电话,又不知道她具体在哪做生意。越想越气的陈某,决定要教训教训王某,于是,就自导自演了这场失窃案,并希望依靠警方将王某找回来。
  提醒
  警方提醒市民,110报警电话不能乱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据余杭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统计,去年全年共接到群众报警近30万起,其中涉及骚扰、谎报电话近6万起,占了近20%,这不仅消耗警力,更消耗了社会服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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