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宁、周丛笑、连译、连叙: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苑26幢1单元403室房屋所有权人的申请和《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57条及第136条之规定,特此告知。因房产转移的原因,请你自本公告发出文日起10日内到小营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即视为放弃主动迁移权利,公安机关将依职权办理户口迁移。
上城公安分局小营派出所
2020年09月08日